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山西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20年)》,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卫生工作,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提高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落实《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晋卫办职健函〔2019〕11号)要求,根据《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的通知》,受用人单位委托,我校举办培训班,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主要负责人与管理人员培训。
二、培训对象
各县、区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1.主要负责人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
四、培(复)训形式
1.考核:考核坚持“培考分离”的原则。培训结束后,由长治市卫健委组织考核。
2.发证:由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发证。
五、培(复)训地点
电话:0355-5958432;地址:潞安集团供应公司对面潞安开放大学东校区培训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