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治明发[2016]134号)文件精神,依据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爆破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人证识别制度的通知》、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要求,为满足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需要,我校举办爆破作业人员爆破作业技能与安全培训班。
二、培训对象
潞安集团辖区内,从事爆破作业相关岗位或拟从事上述岗位未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以下简称爆破三员)。
三、培训内容
爆破作业相关法律法规;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及技术;爆炸理论与常用爆破器材;爆破基础知识与常用钻孔起爆设备;常用爆破方法与操作技能;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检验与销毁;爆破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爆破安全规程及实操。
四、培(复)训形式
1、考核:考核坚持“培考分离”的原则。培训结束后,我校确认培训结果,并向培训人员发放参加培训的证明与准考证。
长治市公安局组织考核,考核专家由山西省公安厅认定。考核分两部分,即理论考核和面试考核。理论考核的考试方式为计算机考试(闭卷),由计算机从试题库中随机选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根据作业类别分别组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及格。面试考核是在考生理论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时间每人5~10分钟。考生根据拟申请的作业类别,完成相关实际操作,并回答考核专家针对应具备知识的随机提问。面试考核经3名以上考核专家组成的专家组集体讨论评分,给出及格或不及格的结论。
理论考核和面试考核全部及格视为考核合格。
2、 发证:由长治市政务中心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55-5958432;地址:潞安集团供应公司对面潞安开放大学东校区培训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