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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护培训

一、项目简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潞安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规范》等法规中关于救护队员岗位资质培、复训的有关规定,我校联合潞安应急救援中心开展兼职救护队员相关培训业务。围绕“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目标,把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纳入企业岗前教育培训,加强实操训练,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有效提升应对突发事故处理能力。

二、培训对象

学员必须由能佩戴氧气呼吸器作业并熟悉井下情况的矿山生产、通风、机电、运输、安全等部门的骨干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兼职组成。有下列疾病之一者,严禁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1)有传染性疾病者;

2)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

3)呼吸系统有病症;脉膊不正常;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者;

5)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者;

7)脸形特殊不适合佩带面罩者;

8)身体有残疾,有过骨折,近期做过手术者。

   三、培训内容

1.培训内容包括:矿山救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矿井生产技术、矿井通风与灾害防治、爆破安全技术,机电运输安全技术,矿山救护技战术理论,矿井灾变事处理,矿山技术操作,矿山救护装备与仪器的使用和管理,自救互救与现场急救,体质及队列训练等。具体授课内容包括:

1)军训;(2)体训;(3)《煤矿安全规程》及《矿山救护规程》;(4)矿井通风技术在处理事故中的应用;(5)矿井灾变事故处理;(6)事故案例分析;(7)矿山救护队自身伤亡事故的预防;(8)矿山救护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9)、救护仪器讲解及操作;(10)现场伤员急救知识及训练;(11)培训辅导及考试。

2.授课教师

由潞安应急救援中心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救护工作经验的多名同志及外聘专家授课。

3.培训课时

兼职救护队新队员岗位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5天(270学时);每年至少复训一次,时间不少于15天(90学时)。

4.()训时间

3月中旬——12月底

四、培()训形式

兼职救护队员培训实行全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

、联系方式

电话:0355-5958435;地址:潞安化工集团机关侯堡镇镇府东200潞安开放大学南校区培训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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